成都东郊殡仪馆服务指南:法律上宣告死亡的条件和法律后果是什么?

  • 殡仪馆网
  • 2020-03-12
  • 人已阅读
简介公墓提供各类档次的墓地,安排骨灰埋葬。丧主购买墓穴(塔位)必须出具火化证明、死亡证明或迁坟证明,并选定墓型,与公墓签定由民政部门监制统一合同,缴纳定金,撰写好碑文到公墓联系碑刻,确定埋葬时间,到时将骨灰送至公墓即可下葬。

成都东郊殡仪馆服务指南

(一)殡葬服务程序

1、丧家在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须出示死亡证明。正常死亡人员应提交死者所在单位或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死者生前无固定单位的,应提交由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者或无名遗体由县(市、区)以上司法机关出具证明。

2、丧主持死亡证明通知殡仪馆(服务部)到指定地点接运遗体。

3、接丧主要求对遗体进行防腐、整容、穿脱衣服、停放等。

4、按丧主要求出租悼念厅、单殓房和休息室,并提供各类服务。

5、按丧主要求提供豪华、高档或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丧主应在遗体火化前办理登记结帐手续。

6、遗体火化后,丧主可办理骨灰寄存或安葬手续,也可由家属领走。

(二)公墓安葬服务程序

公墓提供各类档次的墓地,安排骨灰埋葬。丧主购买墓穴(塔位)必须出具火化证明、死亡证明或迁坟证明,并选定墓型,与公墓签定由民政部门监制统一合同,缴纳定金,撰写好碑文到公墓联系碑刻,确定埋葬时间,到时将骨灰送至公墓即可下葬。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职工因公死亡应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为:

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当供养亲属丧失其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致残一级至四级而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金额标准的50%发给。

上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

法律上宣告死亡的条件和法律后果是什么?

所谓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超过法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该公民死亡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法律上,自然人的死亡有两种:一种是自然死亡,是指在生理上的明确无误的真死。一种是法律上的推定死亡,事实上也可能死亡,也可能没有死亡。  

(一)宣告公民死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计算。宣告一个人死亡,关系到终止他的民事主体资格,须慎重从事,所以需要有较长的失踪时间。

同宣告失踪一样,宣告死亡也须按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有关法律,宣告死亡应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这些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和其他法定继承人、财产管理人、债权人等。其次,由人民法院依有关特别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为期一年。公告届满后仍无踪者生存的消息时,可作出宣告死亡判决。

(二)关于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的法律后果相同,比如单位除名、户口注销、继承开始、配偶可以再婚等等。   

(三)关于宣告死亡的撤销

宣告死亡不等于就是人的生理上的死亡,有的可能是真死了,有的则可能没死,有些甚至又返回了家园。遇到这种情况,民法作出了相应规定。民法通则第24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随着死亡宣告的撤销,被宣告死亡的人应恢复原有的人身权利和其有权利义务。

根据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因为被宣告死亡的人并没有死,原由他所有的已作为遗产分割了财产,自然应当返还。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与别人再婚,他们的婚姻关系应当恢复;如原配偶已与他人结婚,则保护后一个婚姻。如被宣告死亡人的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其收养关系能否解除,可协商解决。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