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死犹生与虽生犹死:肉体衰老灵魂也随之衰老

  • 风水民俗
  • 2020-02-21
  • 人已阅读
简介老人们对于这种与死去的祖宗同列的地位是满意的。稍有余裕的家庭常在老一辈身体尚很康健时、有时甚至是刚到中年时,就已经开始准备后事了,主要的内容是制备寿木和寿衣。70年代中笔者到四川自贡农村一位同学家作客,那位同学的父母曾以夸耀的口吻向我介绍摆在厢房的一口黑漆大棺材。在许多地方,棺材完工的仪式和寿礼常常是同时举行的,寿星穿着全套寿衣,坐在刚完工的寿木前,接受客人的祝福和子孙的礼拜,简直说不清这是寿礼还是丧礼!

在我国民间广泛流行着这样一个传说:古时候有一条法律:凡活到60岁的老人,都必须由他(她)的子女亲手杀死有一个儿子不忍心杀死他的父亲,就把他满了60岁的父亲藏匿起来。这时,敌国的使者带着一道难题来到王宫,声称如无人答出难题就要大兵压境。文武百官都找不出答案,国王十分苦恼。最后,还是这个躲藏起来的老人解答了难题,使国家避免了一场灾难。国王幡然悔悟,从此废除了杀老人的法律。

据说这个故事流传很广,南方许多少数民族和河南、陕西等地汉族中,都有类似传说,,但其真实含意则已渺不可知。澳洲某些土著居民的习俗或许有助于帮助我们解开这远古杀老之谜。澳洲有些民族认为:肉体负伤,灵魂也同样负伤;肉体衰老,灵魂也随之衰老。因此,老人和儿童的鬼魂不值得崇拜,也不必举行葬礼。有的土著部落甚至在酋长衰老之前就把酋长处死,以免其灵魂遭受疾病或衰老的侵害,从而使部落能够有一个强健的庇佑魂灵。看来,原始人的态度是非常现实的:由于健康老人的正常死亡或被亲属处死会为本族增添强有力的冥灵,因而这种老年人的死亡是为社会所普遍欢迎的。

但当父系家庭逐渐发展起来以后,尤其是当私有财产逐渐增加、氏族或部落共同体的联系逐渐削弱的时候,这种杀老或以老人的正常死亡为喜事的伦理观念,也随之而发生变化,杀老终于变得为习俗所不容,但视“老”为“死”的远古习俗却仍然残留在民间一些习俗中。例如,汉族民间称年长为寿。与此同时又把一切死亡丧葬用品也都冠以“寿”字:寿材(棺木)、寿衣(死者入棺所服)、寿被(死人所盖)等。事实上,古代六十岁以上才做寿,寿礼和祭祀祖先一样,其主要内容都是接受后代的祭献礼品和叩拜。这意味着接受拜寿即是死亡的开始,满了60岁就相当于被列入了列祖列宗的亡灵行列。这样,先前的“虽死犹生”就变成了现在的“虽生犹死”,对死者的礼拜变成了对生者的祝福。

老人们对于这种与死去的祖宗同列的地位是满意的。稍有余裕的家庭常在老一辈身体尚很康健时、有时甚至是刚到中年时,就已经开始准备后事了,主要的内容是制备寿木和寿衣。70年代中笔者到四川自贡农村一位同学家作客,那位同学的父母曾以夸耀的口吻向我介绍摆在厢房的一口黑漆大棺材。在许多地方,棺材完工的仪式和寿礼常常是同时举行的,寿星穿着全套寿衣,坐在刚完工的寿木前,接受客人的祝福和子孙的礼拜,简直说不清这是寿礼还是丧礼!

但是,“视生如死”只是表明了社会对老人的新认识,就其本来意义而言,所肯定的毕竟还是社会所期望的那种死亡也就是常言所说的“寿终正寝”。因此,它还不是对生本身和长寿的肯定转变的契机在于对不同死亡的区别上。

在中国古代,鬼魂被区别为善鬼和恶鬼两大类。恶鬼又称厉鬼,大多是凶死、含恨而死或死后未得到很好安置者的灵魂,后世又逐渐增加了未婚或未育而夭者的灵魂。《左传·昭公七年》中就有“匹夫匹妇强死,其鬼魂魄犹能冯依于人”即作祟于人的说法,这样的厉鬼不但不能佑护子孙后代,而且会给家族带来不幸。因此,无论是凶死还是未婚未育而死,都不能被葬入祖坟,其鬼魂只能是孤魂野鬼。对于这样的死亡,民众非但不乐观,而且非常恐惧。越近老年,由于生育力越差,求生之欲望也越强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只有延续生命,那些未婚未育者才能增加婚育的可能性。这里我们看到了由“乐死”到“乐生”的第一种转变迹象。

与此同时,那些子孙满堂的老人的寿礼,在历史长河的冲刷下渐渐失去了“模拟丧礼”和象征着进入祖宗行列的本来意义,逐渐演变为一种真正的庆典,对生之赞颂不断增加。这样,又出现了由“乐死”到“乐生”的第二种转变迹象。走过了数百万年的漫漫长路,人类终于开始意识到生之可贵,开始感到了死亡的恐惧;趋利避害的动物本能,终于升华为对个体生命价值的自觉和追求长寿观念就要产生了。这时,人类的一只脚还留在氏族社会,但另一只脚已经迈进了文明社会的门槛。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