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何所依:恩亲网成都殡葬殡仪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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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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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岳先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殡葬是一种消费和服务,从消费和经营的角度容易理顺关系。原来由国家一手包办的殡葬行业,实际上已经市场化。殡葬行业应该开放,消除政策障碍和垄断,管理、执法、服务严格分开,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要有保障措施,做出品牌。同时,要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规范。

事关千家万户的《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听证会在省政务服务中心举行,包括市民、殡葬机构代表、从事殡葬服务的企业代表、基层民政工作者等在内的二十多名听证代表在会上各抒己见。据了解,这是我省首次对殡葬管理条例进行立法听证,更好地体现了民心民意。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负责人及民政、物价、国土、工商、建设等省级相关部门的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关注焦点一

火葬区划分标准怎么定

现行条例规定,人口稠密和交通方便的区域为火葬区。拟修改增加标准为: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便利的地区为火葬区,明确成都平原为火葬区。

戴金池(成都市民):火化已被大多数人接受,因此,全省范围内任何地区都应该成为火葬区,人口稀少的地区和丧葬风俗不同的地区也应该一样。这取决于政府的宣传和引导力度,要让市场来解决这个问题。

宋泽普(成都市民):火葬区的划分要看实际条件。现在火葬之后农村还是占了大量用地。

唐建军(大英县人):几千年来形成的丧葬风俗要改变,存在着长期性和艰巨性的问题。应该以人为本,比如丘陵地区的土葬可以深埋两米,不留坟头、不占用地。

王先生(成都市民):火葬应该由政府引导,荒山埋葬不收费,不占耕地。

郑谢琴(宝兴县政协委员):我们全县没有一个火葬场,推行火葬要全面稳妥地进行。

杜永慧(成都市殡仪馆馆长):乡(镇)人均耕地不足0.8亩,居住地距离公路边2公里以内———火葬区划分标准定得太细,而成都平原的外延很宽,不好操作。

朱宇明(三台县人):草案中火葬区划分标准不好把握,丘陵地区划分火葬区较复杂,公路、居住地等标准不明确。建议一个县辖区内只允许存在一个火葬区或土葬区。

王忠(大邑县龙门殡仪馆工作人员):土葬、火葬不能在同一区域执行。

曾今名(成都市民):推行火化是好事,但火葬后修建豪华墓穴也会大量占耕地,最终达不到目的。建议加强入土安葬的管理,不留骨灰。

何田明(成都市民):我认为树葬是一种理想的安葬方式,是殡葬的一次突破和革命,建议将提倡树葬写进条例。尸体火化后骨灰实行树葬,既绿化祖国,又节约土地,地表还不留坟头和标记。

关注焦点二

民间资本可否进入殡葬行业

民间资本进入殡葬行业成为讨论中焦点的焦点,民间资本进入该行业将打破过去的国资独家经营、国家一手包办的局面。

郑先生(味江殡仪服务公司负责人):我们想把服务搞得很好,包括一条龙殡葬服务,但过去有的环节我们不能进入,由于受政策的约束和限制,无法实现一条龙服务。民资进入后,这个行业有竞争才会有进步。

支明容(叙永县人):民间资本进入殡葬行业,打破了垄断,好得很!殡葬服务站不能只管收费,加强引导和管理是关键。

王忠(大邑县龙门殡仪馆工作人员):应该鼓励民间资本有序进入殡葬领域。

戴金池(成都市民):民间资本应该全面进入。但民间资本进入的条件应分别对待,如丧葬礼仪服务机构的条件可以低一些。

唐建军(大英县人):殡葬行业开放后,“国资”“民资”应合法有序竞争。不要排斥“国资”,火化要逐步放开市场。

杜永慧(成都市殡仪馆馆长):民间资本进入殡葬行业后,肯定要重新划分行业经营服务市场,形成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广大丧家将成为直接的受益者。

顾易平(殡葬工作者):民间资本的准入制度应该严格和具体。原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的殡葬场所不要拍卖。很多人认为殡葬行业是暴利,其实不是这样。主张国字号和私营并存,形成良性竞争。

岳先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殡葬是一种消费和服务,从消费和经营的角度容易理顺关系。原来由国家一手包办的殡葬行业,实际上已经市场化。殡葬行业应该开放,消除政策障碍和垄断,管理、执法、服务严格分开,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要有保障措施,做出品牌。同时,要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规范。

苍溪县一民政工作者:民间资本进入后,经营权和监督权分开了,殡葬执法机构要单列出来,否则处罚就达不到目的。

关注焦点三

该不该设立集中文明办丧点

曾今名(成都市民):要顾及成都的城市形象,街道上、小区内不宜搭设灵堂、灵棚。建议在郊区设立集中办丧点,文明办丧不扰民。

何田明(成都市民):本来街道就拥挤,在小区里影响了附近居民,在自己家里设灵堂完全可以。

戴金池(成都市民):在街道、公共场所搭设灵堂、摆放花圈存在安全问题,市民办丧事应该文明规范,到专门的治丧场所最好,但不要太苛刻。

支明容(叙永县人):我们县过去沿街办丧乱停乱放情况严重,自从1996年修建了两个悼念堂后,基本上消除了这种现象。

宋泽普(成都市民):城镇街道不允许搭设灵棚,殡葬礼仪服务机构首先应该规范。

郑先生(味江殡仪服务公司负责人):虽然不准搭设灵棚对我们有一定影响,但我赞成不在道路、街边、小区搭设灵棚,摆放花圈。我们希望能找个地方修建集中办丧点和服务站,但这样的地方确实不好找。

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建议殡葬服务机构给予特许经营权,在布点和规划上严格把关,使之符合城乡规划。

刁保伏(成都市民):公共场所禁止搭设灵棚花圈,在条例上应明确谁执法、谁纠正。

王先生(成都市民):在不太影响公共秩序的情况可以设灵堂,采取强制措施纠正应以人为本。现在有的悼念厅价格很高,导致很多人不愿去、不敢去。建议在小区附近设立一个悼念点,把丧家引导去。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徐文江表示,将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把意见和建议转达给省政府,然后作出修改,最后提交给省人大审议。今后,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将更多地采取听证的立法方式,让公众参与,尊重多数人的意见,避免决策出现重大失误,提高立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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